根据《大学生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实施办法》(南林学〔2019〕93号)的有关精神,经学生申请、班级、年级认定评议小组评议、学院审核等程序,认定郭*娟等115名学生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。
2025年困难生认定结果公示
公示时间为:2025年9月23日-2025年9月25日。如发现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中有不符合条件的,请于9月25日前向院团委书面或电话反映。反映情况时请署实名,举报人的合法权益将受法律保护,不署真实姓名者不予受理。
电话:025-85427280
联系人:安老师
E-mail: [email protected]
大学生 团委
2025年9月23日